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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對象?

由於室内装修攸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甚鉅,政府於民國84年8月修正建築法,增訂第77條2,明定「供公眾使用建築物」及內政部指定的「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」

室內装修必須申請審查許可,而內政部並依同法條之授權,於85年5月29 日訂頒了「建築物室内裝修管理辦法」據以管理。

一、供公眾使用建築物

室内裝修的管理對象,除了一般消費場所外,按內政部99.3.3台内營字第0990801045 號令修正發布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範圍」(如下表)。

二、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

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之「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」包括下列3種:

(一)固定通信業者設置之集線室。(內政部營建署 90.09.03營署建管字第927970函)

(二)資訊休閒服務場所(網咖)。(內政部營建署92.03.21營署建管字第0922904339 號函)

(三)集合住宅及辦公廳,除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,其任一户有增設廁所或浴室、增設2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者(內政部營建署96.02.26台内營字第0960800834 號函)

總樓層數6層以上,即屬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

其中有任何一個樓層辦理装修工程時,均應申請室內裝修書查許可.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「室內裝修」行為定義?

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」第3條規定,「室內裝修」係指下列行為:

(一)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。

(二)內部牆面裝修。

(三)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1.2公尺固定屏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。

(四)分間牆變更。

但不包括壁紙、壁布、簾、具、活動隔屏、地等黏貼及擺設。

 

室內裝修
許可申請
​流程

1-現況勘查

 

  • 現場勘查 告知裝修許可作業流程、收費方式

 
 
 
2-使用圖照圖說調閱
  • 依原使用執照圖說辨別原戶內是否有抵觸建築相關法規
  • 給予可設計.裝修方向
3-室內裝修許可申請

 

  • ​依設計圖說檢討相關法令後繪製(室內裝修許可送審圖說)及(送審文件)

  • ​建築師公會送審作業

4-室內裝修許可取得

  • ​取得室內裝修許可證(有效期為6個月) 
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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